第五十七章赵国党争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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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其二,赵俊醉酒行凶,乃是事实。然而醉酒一事,非是他人怂恿,亦非他人强迫。赵俊因为自己控制不住,就行凶杀人。如是因为如此则免除责罚,则天下醉酒之人,不管有无动机,则皆可免其刑罚,此于天下无辜之人有何公理可言?”

“至于因其罪过,罚其田产归公,乃是律法所定。不能因为其实公族之人,其良田就归入公族,此乃律法之所无也。”

“臣乃国家司寇,此事于情于理,于国于法,都无半点错判之嫌,反而条条有理有据,乃是一件堂堂正正的铁案。臣不知此案哪里有错?若是君上以为此案有错,请先免去臣司寇之职,再另寻其他判官判定此案!”

赵雍看着针锋相对的两个人,一时间又头疼不已。本来已经进入正轨的改革,想必又会因为这件事,出现些许波澜。

其实赵雍看的很通透,赵俊案表面上看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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